安徽博物院新馆监控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2101


一、项目编号:CF21BWY-008

二、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新馆监控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办1-2310室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安徽博物院新馆监控中心UPS电池更换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黎兆碧、孙志民、杨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238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博物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65311145-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思超

电话:0551-65311145-8030

 

安徽博物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