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20浏览次数:4809

(转自安徽省文化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或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3、300804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

    300802岗位应聘人员参加技能操作测试和面试;

    300798、300799岗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技能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

    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技能操作测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应聘300798、300799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以上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及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

    应聘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2、300803、300804岗位的考生于2011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到安徽博物院人事科(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领取准考证。

    300798、300799岗位的考生于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到安徽博物院人事科(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领取准考证。

    1.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测试:201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参加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测试人员于7月24日上午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笔试或技能操作准考证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2011年7月30日上午8:30开始。

    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7月30日上午8:00前到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地点

    1.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博物院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2.技能操作测试地点:安徽博物院主楼三楼网络办公室。

    3.面试地点:安徽博物院游客服务中心接待室。

(四)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

    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五)成绩合成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比例,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3、300804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35%、35%、30%;

    300798、300799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40%、60%;

    300802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35%、35%、30%;

    以上比例均以百分制计算。

    应聘者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文化厅网站、博物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最终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博物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省文化厅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文化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试行聘用制,须签订聘用合同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文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博物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由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安徽博物院2011年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统考成绩

报考单位

岗位代码

备注

3011200929

余欢欢

78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1314

李金城

77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1825

柳超

77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0910

丁秀

76.5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1309

王毅

76.5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1910

冯慧

76.5

省文化厅

300796

 

3011201913

汪婷

74.5

省文化厅

300797

 

3011201920

沈艳

72.5

省文化厅

300797

 

3011201916

徐延誉

72

省文化厅

300797

 

3011202101

平川

80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120

龙辉

80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006

李厚梅

79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102

王勇

79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111

张瑞亮

79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410

王业柱

79

省文化厅

300798

 

3011202521

徐红柱

78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5

郑鹏

78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17

鲍君华

78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13

张新宇

77.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6

刘胜男

76.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2

徐格

76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07

刘盛敏

7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17

刘帅

7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02

陈仿亮

74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02

赵成

73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8

费康伟

73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06

宋志鹏

72.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01

高志娟

72.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09

朱家玉

72.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610

陈永亮

72.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0

王艳

71.5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03

李飞

71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04

桂丹

70

省文化厅

300799

 

3011202527

陶亮

70

省文化厅

300799

 

3020603601

李宁

80.5

省文化厅

300800

 

3020603216

储跃云

80

省文化厅

300800

 

3020603111

吴菲

79

省文化厅

300800

 

3020603429

戴晶晶

78.5

省文化厅

300800

 

3020603502

胡亮

78.5

省文化厅

300800

 

3020604321

陈娜

79.5

省文化厅

300801

 

3020604820

吴琼

79

省文化厅

300801

 

3020604202

杨程程

75

省文化厅

300801

 

3020604802

张先玲

75

省文化厅

300801

 

3020604925

刘苏

74.5

省文化厅

300801

 

3020605208

孙晓艳

72.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3

李鹏飞

72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1

程慧

67.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5

石美

66.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2

查琦

65.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4

李梅

65.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129

李锡娟

64.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9

孙媛媛

63.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06

郎加云

62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211

吕传文

60.5

省文化厅

300802

 

3020605302

周童

78.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20

岑珺

76.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214

万珍

74.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218

刘源峰

73.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313

章杨

73.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423

陈蕴

72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10

叶欣

71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07

王超

70.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18

吴小品

70.5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308

王雅琴

70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17

任腾腾

70

省文化厅

300803

 

3020605628

刘祥生

72.5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707

过常伟

68.5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630

刘清

66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711

张迪

65.5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706

朱浩

63.5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629

汪喜兵

63

省文化厅

300804

 

3020605704

王飞跃

61.5

省文化厅

300804

 

 

    咨询电话:0551-3608347;0551-2820945

    监督电话:0551-3608674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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