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
高6.2厘米,口径15.5厘米,底径5.3厘米
1957年安徽省绩溪县出土。
敞口,弧腹,圈足,腹壁较厚,内壁有五条等分的白色出筋。此碗通体施粉青色釉,圈足底部及外心不施釉,周身釉面有小开片纹。碗的内心印有“河滨遗范”四字方形阴文款,外底心处墨书“户元美宅,庚戌年”七字。
据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冀州之人也。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可知“河滨”是舜帝制陶之地。“遗范”指前人遗留下来可作楷模的规范之意。“河滨遗范”即表示此碗品质优良,有当年舜帝制陶的风范。墨书底款“庚戌年”,学界有几种看法,一般认为定为1190年比较可信。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