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博物院(以下简称安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增强社会基础,进一步实现安博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的职能,结合本馆实际,成立安徽博物院“安博之友”(以下简称“安博之友”),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博之友”由馆外热心博物馆事业、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收藏家、教育工作者、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入会条件
第三条 “安博之友”会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博物馆相关规定;
(二)热爱博物馆知识,热心博物馆事业,热衷博物馆发展;
(三)身心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参与活动;
(四)须年满18周岁;
(五)本人年度累计入馆参观及参与活动满10次(凭本人预约码和馆方参观记录或活动签到记录)。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安博之友”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取安博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二)受邀参加安博组织开展的论坛、沙龙等相关活动;
(三)免费参观安博举办的部分收费临展;
(四)馆内线下购买部分文创商品享受折扣优惠,年度累计购买累计达一定额度有机会获赠文创小礼品;
(五)享受每年3次预约免费人工讲解服务。
第五条 “安博之友”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安博相关规章制度;
(二)执行“安博之友”各项决议,自愿服从组织管理;
(三)支持安博及“安博之友”的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对博物馆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各种途径对安博的陈列展览及活动进行宣传;
(五)协助安博策划组织社教活动、论坛沙龙、讲座等工作。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 会员申请流程:
(一)会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在了解并认同《安徽博物院“安博之友”会员章程》之后,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安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请关注安徽博物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每年初发布的“安博之友”会员招募通知,自行下载入会申请表,或前往安博社会教育部领取申请表,并在指定时间内如实填写后交至社会教育部;
(三)入会申请信息审核通过者将发放会员卡及会员章程等资料;
(四)会员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后,如需保持会员资格,应及时申请。
第七条
“安博之友”成员的招募、资格审批和登记管理由安博社会教育部负责。
第八条
实行会员卡管理,一人一卡,采取实名制,不得转借或转让;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卡;会员卡遗失,应由会员本人及时向安博申请挂失并补办。
第九条
不得利用会员资格从事任何营利活动或不符合会员身份的活动,否则取消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安徽博物院。
安徽博物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