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君启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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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战国

尺寸:

长31厘米

1957年安徽省寿县邱家花园出土
共发现车节3件(形式和铭文均相同),舟节2件(形式和铭文均同)。自铭“金节”,是楚怀王颁发给鄂君启运输货物的免税通行凭证。据节文记载,颁发此节的时间是楚国的“大司马邵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为公元前322年。鄂君的封地约在今湖北鄂城一带。舟节规定鄂君使用船只的限额是150艘。自鄂出发,一年往返一次。水路的范围涉及今汉水、长江、湘江、资水、沅水、澧水等。车节规定的运输限额是50辆,也是一年往返一次。陆路的范围涉及今河南南部和安徽、湖北等地。节文还规定载运牛、马及有关折算的办法,禁止运输铜和皮革等物资。凭此节通过各处关卡可以免税,否则必须征税。
金节是研究当时楚国的交通、商业、地理、符节制度、楚国王权的集中和强化,以及楚王与封君的关系等方面的重要实物。
此“金节”用铜铸成,文字错金。因形似劈开的竹节,故名“节”。这种“车节”和“舟节”,迄今为止仅此一见,因而极为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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