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名单”来啦!安徽博物院2024年度“教育合伙人”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61

自安徽博物院年度“教育合伙人”计划启动以来,收到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参与,经审核,现将安徽博物院2024年度“教育合伙人”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性质

1

“青·敬敷”安庆师范大学

“艺路同行”社会实践团

大学非注册社会团体

2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树人繁花”教育团队

高校教育团队

3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团委

中学团委

4

“徽州非遗”团队

民办非企(学校)

5

安徽省徽京剧院

非遗、演职事业单位

6

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公益校外教育事业单位

7

时代新媒体出版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出版团队

出版社

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出版社

9

托特科学

合肥市科普教育基地

10

合肥故事广播

《童话亮晶晶》栏目组

媒体机构

11

苏州和云观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12

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13

合肥市峰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14

安徽行而有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15

安徽里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16

新时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17

合肥蒲公英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18

美芝文化

文化教育机构

19

安徽好之旅国际旅行社

旅行社

序号

姓名

职业性质

1

叶盛

省历史教研员

2

吴蓉

市美术教研员

3

方慧琪

大学思政教师

新媒体推广人

4

张丹

大学艺术教师

5

冯蕾

中学历史教师

6

王璐

戏剧教育博士后研究员

7

大学体育社会学教师

8

唐田

小学语文教师

9

汪宏

中学历史教师

10

王俊

非遗传承人

11

王娟娟

教育节目主持人

12

李志千

机关单位

此名单公示期一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受理地址:合肥市怀宁路87号安徽博物院

受理部门: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

联系电话:0551-63733907

合伙人须知

1.“教育合伙人”资格有效期一年,自公示期期满之日起算,实行动态调整。

2.“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须与安徽博物院至少达成一项以上合作项目的策划并实施,年度复核合格者方可延续资格。

3.双方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积极推进文旅融合、馆校融合、跨界融合。

4.“教育合伙人”需在安徽博物院有效授权范围内展开教育合作,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安徽博物院名义开展盈利性质的教学活动及相关行为。

5.“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未与安徽博物院开展实质合作,或合作中出现不当教育行为导致投诉、师德师风问题、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等,安徽博物院有权取消其“教育合伙人”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特别声明

除以上所公示“教育合伙人”名单,安徽博物院2024年度原则上将不再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相关组织利用我院公共文化资源进行盈利行为或相关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公众注意识别,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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