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转自安徽省文化厅)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博物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各类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001岗位:面试时间:
(二)002、003、004、005、 006、007岗位:面试时间:
(三)面试地点:省博物馆(合肥市安庆路268号)
三、面试实施程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按考生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具体如下:
(一)001、002岗位:以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二)003岗位:以现场实物讲解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004、005、006、007岗位:以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于当日上午8:30分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统考笔试或技能操作准考证,到省博物馆报到,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专业面试程序、规则、纪律及注意事项;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面试考官构成
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4人。
五、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
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再予以考核、体检和聘用。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六、面试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分别按笔试60%与面试40%合成、技能操作60%与面试40%合成的方式计算。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并公示一周。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的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厅人事处及省博物馆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608347
监督电话:0551—3608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