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潘玉良作品》画框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浏览次数:6138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潘玉良作品》画框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CF19BWY-00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5月31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翰墨坊书画艺术品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徽商业广场古玩城307室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 (小写:¥1928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名单:董 京、杨永安、孙士民

采购人名称:安徽博物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68号

联系人:陈仿亮

联系方式:0551-63736650-8014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博物院或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68号6楼办公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联系电话:0551-63736650-8014/0551-653111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博物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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