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新馆五楼书画展厅展柜净化调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2734

一、项目编号:CF20BWY-007

二、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新馆五楼书画展厅展柜净化调湿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春秋文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85号105室

成交金额:柒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779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安徽博物院新馆五楼书画展厅展柜净化调湿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数量:2台大型展柜净化调湿机

单价: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建民、李阳、许良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20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博物院或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电话:0551-6531114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博物院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68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650-8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65311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燕琴

电      话:0551-65311145

 

安徽博物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