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藏品征集公告(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01浏览次数:4315

安徽博物院是国家一级博物馆,是以征集、保管、展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性物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陈列展览内容,保护社会流散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院面向全社会长期公开征集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安徽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生态环境变迁和重大事件的重要文物。

2、各个历史时期与安徽有关重要历史人物的文物、作品等。

3、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艺术品。

4、反映近代以来影响安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实物、音像资料等。

5、反映安徽近代革命进程和事件的实物、音像资料等。

6、近代以来反映安徽经济社会变迁的重要物证、音像资料等。

7、社会流散的安徽出土文物。

8、近当代具有重要价值的绘画、书法、雕塑等工艺美术作品。

二、征集类别

属于征集范围的各类实物、碑刻、拓片、书画、古籍、手稿、音像、出版物、文件、证章、标本等。

三、征集方式

无偿捐赠、上交、购买等。

四、征集要求

1、藏品提供人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具有完全所有权。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博物院藏品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五、征集期限

长期。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87号安徽博物院新馆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51—637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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