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G2021-18-0302
二、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7699号
成交金额:2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服务要求:编制后期改造工程的方案、图纸和概算,配合完成后期库房改造工程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晗晖(组长)、刘晖、陈仿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3.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4.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博物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李真
电 话:0551-62220095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