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3962

一、项目编号:JG2021-18-0302

二、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7699号

成交金额:2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博物院库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服务要求:编制后期改造工程的方案、图纸和概算,配合完成后期库房改造工程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晗晖(组长)、刘晖、陈仿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3.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4.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博物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李真

电   话:0551-62220095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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