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新馆公共地下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2998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新馆公共地下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B2021042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17日

开标日期:2021年6月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478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元梅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迅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柒佰捌拾陆元玖角叁分(¥521786.93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彭飞

招标人名称:安徽博物院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3733858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05 

公示期: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博物院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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