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6浏览次数:5528

(转自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4日

参加面试人员应于当天上午8:10前到候考室报到,参加结构化面试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场。

2.地点:省图书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4号)。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结构化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三龄二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研究同意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及《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确保招聘全过程安全有序。

咨询电话:0551-63608295。

监督电话:0551-63608174;0551-63608375。

附件: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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