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浏览次数:1936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

项目内容:本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135件,原值约46.7万元),具体品目、数量、品质及完整程度以竞价人实地现场踏勘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须为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确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

三、报名及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5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0551-63733909。

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博物院新馆(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3、2024年1月26日上午9:30组织统一勘查。

勘查地址:安徽博物院老馆(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68号)。

联系人:赵洁  李广沐 联系电话:0551-63733909,0551-63733835。

纪检监督电话:0551-63733913

四、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该批次报废处置资产通过现场竞价,竞价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竞价函,在现场统一勘查后自主竞价,最高竞价人确定为买受人,如仅有一位意向受让方参与动态报价,其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五、其他特别注意事项和要求

1、买受人须在竞价后两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一天内支付合同款,处置物品中的一般通用设备需3天内搬运或拆走并清理现场,处置物品中的特种设备(对特种设备的拆除和处理,买受人需按相关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拆除。特种设备拆除如按国家相关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由买受人负责办理,我单位作为处置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需10个自然日拆除并清运走。对于到期不拆除或清运走的物品,视为买受人放弃相关物品的所有权,同时不得在以后对上述物品提出权力要求。

2、买受人搬运或拆除时需遵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损坏其它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或负责修复并复原。现场清理及搬运及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交纳竞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4、买受人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交纳竞价款的,资产处置方应确定第二高竞价人为买受人,第二高竞价人须为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竞价人。

5、买受人最高竞价出现相同报价的,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竞价成交人。


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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