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268

(转载自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为切实提高我省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文化系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从事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链接附后),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培训

  省直单位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图书馆继续教育基地网站或安徽博物院继续教育基地网站(链接附后)选择相关专业科目内容进行学习,完成60学时,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属地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其他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本专业学历教育、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研修)课程、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本专业培训课程等。

  (三)转岗培训

  经我厅授权同意,安徽省图书馆继续教育基地和安徽博物院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开展2024年全省文化系列继续教育转岗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登录安徽省图书馆继续教育基地网站或安徽博物院继续教育基地网站进行线上学习。

  三、学时认证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习后,需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学时认证。

省直单位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证于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安徽省图书馆二楼党员活动室(合肥市芜湖路74号)集中办理。认证学时需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和经单位初审盖章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继续教育基地线上学习获取专业科目学时的,需提供合格证书。通过参加学术会议、完成课题、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等方式折算学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市所辖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证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认真谋划、加强沟通、整合资源,按要求及时开展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相关培训内容需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和相关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科学设置专业科目培训课程,灵活培训方式,严格审核培训内容,把好课程质量关和意识形态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五、相关链接和联系方式

  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公需科目)

  网址:http://117.68.7.48:8081/index;咨询电话:0551—12333转2

  2.安徽省图书馆继续教育基地(专业科目)

  网址:http://ahlib.ahjxjy.com.cn;咨询电话:0551-62881037

  3.安徽博物院继续教育基地(专业科目)

  网址:http://ahm.ahjxjy.com.cn;咨询电话:0551-63733889

  4.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监督咨询)

  咨询电话:0551-62897086


  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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