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名单”来啦!安徽博物院2025年度“教育合伙人”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5/06/06浏览次数:2124

安徽博物院年度“教育合伙人”计划自启动以来,收到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参与,经审核,2024年度“教育合伙人”17个团队、9个个人复核通过,2025年度新增团队8个、个人5个,现将安徽博物院2025年度“教育合伙人”名单公示如下:

团 队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性质

备注

1

“青·敬敷”安庆师范大学

“艺路同行”社会实践团

大学非注册社会团体

复核通过

2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树人繁花”教育团队

高校教育团队

复核通过

3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团委

中学团委

复核通过

4

“徽州非遗”团队

民办非企(学校)

复核通过

5

安徽省徽京剧院

非遗、演职事业单位

复核通过

6

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公益校外教育事业单位

复核通过

7

时代新媒体出版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出版团队

出版社

复核通过

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出版社

复核通过

9

托特科学

合肥市科普教育基地

复核通过

10

苏州和云观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复核通过

11

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复核通过

12

合肥市峰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

复核通过

13

安徽行而有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复核通过

14

安徽里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复核通过

15

新时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复核通过

16

合肥蒲公英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复核通过

17

美芝文化

文化教育机构

复核通过

18

安徽艺术学院

中华古谱诗词传承创新研究中心

高校科研平台

新增

19

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语通文脉”教育团队

高校教育团队

新增

20

合肥市翡翠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

新增

21

鹿蜀音乐

文艺创作团队

新增

22

安徽环球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新增

23

安徽洛之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新增

24

安徽觉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机构

新增

25

长江和集方所书店

文化教育机构

新增


个 人

序号

姓名

职业性质

备注

1

叶盛

省历史教研员

复核通过

2

吴蓉

市美术教研员

复核通过

3

方慧琪

大学思政教师

新媒体推广人

复核通过

4

张丹

大学艺术教师

复核通过

5

冯蕾

中学历史教师

复核通过

6

汪宏

中学历史教师

复核通过

7

唐田

小学语文教师

复核通过

8

王俊

非遗传承人

复核通过

9

王娟娟

教育节目主持人

复核通过

10

毕茂荣

中学历史教师

新增

11

孙佳

中学美术教师

新增

12

刘婷婷

小学美术教师

新增

13

刘燕

小学语文教师

新增

14

王策

市科技辅导员

新增


此名单公示期一周(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受理地址:合肥市怀宁路87号安徽博物院

受理部门: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

联系电话:0551-63733907


合伙人须知

1.“教育合伙人”资格有效期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算,实行动态调整。

2.“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须与安徽博物院至少达成一项合作项目的策划并实施,年度复核合格者方可延续资格。

3.双方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积极推进文旅融合、馆校融合、跨界融合。

4.“教育合伙人”需在安徽博物院有效授权范围内展开教育合作,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安徽博物院名义开展营利性质的教学活动及相关行为。

5.“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未与安徽博物院开展实质合作,或合作中出现不当教育行为导致投诉、师德师风问题、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等,安徽博物院有权取消其“教育合伙人”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特别声明

除以上所公示“教育合伙人”名单,安徽博物院2025年度原则上将不再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相关组织利用我院公共文化资源进行营利行为或相关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公众注意识别,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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