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画卷-宣传画中的安徽抗战记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AT134026803406
二、项目名称:“烽火画卷-宣传画中的安徽抗战记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华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成交金额:2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烽火画卷-宣传画中的安徽抗战记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施工范围: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施工工期: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张杰
执业证书信息:沪 2312022202213468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飞、邓剑云、王宇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人:苏俊玮、刘勇;质疑联系方式:0551-63732932、0551-63736257、1865600816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63732932、0551-63736257、1865600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玮、刘勇
电 话:0551-63732932、0551-63736257、1865600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