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我眼中的省博新馆”征文、摄影活动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示安徽博物院新形象,让市民切身感受安徽博物院新馆建设成就,从即日起,安徽博物院主办“我眼中的省博新馆” 征文、摄影活动。
活动细则如下:
(一)征文活动
1.参赛对象:社会各界。参赛者不限性别、年龄、职业。
2.征文主题:“我眼中的省博新馆”。要求作者通过文字描述自己参观安徽博物院新馆的所见所感,表达自己对历史文化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以及对未来的憧憬等。文章可以“我眼中的省博新馆”为题目,或另拟题目。
3.征文要求:
(1)来稿体裁以散文、诗歌为主。
(2)字数要求:诗歌不超过30行,散文在1500字以内。
(3)作品为原创。
(4)所有来稿需提供打印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打印稿用A4纸,四号宋体,同时注明投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所在学校校名、班级等情况。
(5)参评稿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汇集出版和在报刊上发表,不另支付稿酬;有关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4.征文评选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选出入围作品,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予以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评定奖项:
一等奖2名,奖金300元;二等奖4名,奖金2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50元;优秀奖若干,奖励纪念品一件。
(二)摄影作品大赛
1.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参赛者不限性别、年龄、职业。
2.作品范围和要求
(1)在公共场合允许范围内,拍摄与安徽博物院新馆相关的各类题材的照片,不包含独立的文物照片。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谢绝数码合成作品,可以使用制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照片像素大小:一般不小于2兆。
(4)所有作品均以7-10寸照片投寄,数码照片提供电子版,同时填写标题、作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可附简短的文字说明。
3.比赛规则
(1)所有获得入选奖以上的作品,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以及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不涉及作者版权,不另付稿酬。
(2)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4)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次活动主办方。
4.活动设金奖1名,奖金500元;银奖2名,奖金300元;铜奖4名,奖金200元;优胜奖若干名,奖励纪念品一件。所有获奖作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三)活动时间:即日至2011年12月31日(邮寄稿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投稿方式:邮寄并发送电子稿件。
来稿请寄:《安徽博物院通讯》 编辑部 金鑫 收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邮编:230061
信封上方请注明“我眼中的省博新馆”征文或摄影大赛字样。
电子邮箱:ahmuseum@sina.com
本次征文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