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4617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CF18BWY-01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释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绿地蓝海国际大厦B座-1703室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1798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名单:张  威、徐得潜、贺  黎

采购人名称:安徽博物院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268号

联系人:丁  飞

联系方式:0551-6373667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项目负责人:吴婷          联系电话:0551-65311145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博物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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