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荣获全国首批公共文化设施 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2564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并公布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首批示范单位名单。安徽博物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61个示范单位之一,也是安徽省唯一一家首批确定的示范单位。

近年来,安徽博物院积极宣传和弘扬安徽优秀历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安徽博物院自2007年开始招募志愿者以来,不断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安徽博物院在做好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志愿者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

今后,安徽博物院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做好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拓展文化志愿服务范围,丰富文化志愿服务内容,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围绕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以下统称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助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红色阵地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继承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自上而下、逐次推进,率先搞好国家级文博单位和科普场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示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充满活力,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品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二、壮大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

(四)志愿者服务内容。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在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一般从事三类服务:一是社会教育,主要是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二是专业服务,主要是参与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三是辅助管理,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

(五)志愿者招募范围。公共文化设施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招募社会志愿者,也可招募本单位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鼓励面向社会招募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的稳定力量。鼓励从文化单位、研究机构、专业院校招募志愿者,支持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其志愿者队伍,协同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倡导青少年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原则上应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志愿者招募条件。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一般应年满18周岁,具备与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技能和人文素养,能够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及相关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工作负责,热情礼貌,友好协作。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三、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

(七)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可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同意,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已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接受其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鼓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

(八)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九)坚持项目化运作。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项目。项目定位要准确,紧密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要精准,明确每一个岗位对志愿者知识、技能、年龄、教育背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项目实施要规范,运用管理制度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品牌项目,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

(十)积极拓展服务范围。要立足单位、聚焦服务,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鼓励公共文化设施与大中学校结对子,成为大中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倡导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社会合作,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积极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安全合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志愿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和精准化。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制度

(十一)做好志愿者招募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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