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之窗

安徽博物院公共服务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博物院公共服务岗位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服务职责与要求

(一)咨询导览服务。在指定岗位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参观秩序维护。维护参观秩序,为观众提供参观路线帮助;

(三)公共空间及展厅巡展。在安博工作人员带领下,开展公共区域及展厅的巡查工作,劝导观众不文明行为;

(四)公共服务策划与宣传。根据安徽博物院需要,策划公共服务项目,并辅助实施;

(五)问卷调查与分析。对我院展览、专题等需要进行问卷调查的项目,设置问卷问题,进行数据收集,开展调查分析。

第二条 工作规范与要求

(一)遵守安徽博物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徽博物院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自觉保守安徽博物院有关工作秘密,内部学习资料、内部软硬件设施等资料、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和散发,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徽博物院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三)志愿服务时间为:开放日9:00—17:00,志愿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保证准时上岗,按时离岗。如有特殊任务需延长服务时间时,要服从院里的工作安排;

(四)服务时间内应统一佩戴胸牌,穿着志愿者服装,志愿者手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涂改;

(五)志愿者在工作中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言辞得体,微笑服务,不得与观众发生争执。主动帮助残障观众,对观众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

(六)工作期间注意馆内展品、设施、观众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博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业务培训与考核

(一)安博对新招募志愿者实施岗前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服务满40个小时后正式授予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聘书;

(二)结合志愿者岗位特点,我院以讲座、讲解参观、专题辅导等形式为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

(三)志愿者注册服务满一年(按自然年计),由安徽博物院统一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主要指标是年度服务时长和总体服务表现。每年考核合格且服务时长满足最低要求者,其志愿者身份根据个人意愿可自动延续一年;

(四)请假3个月以上则自动失去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资格;服务时长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与本团队的年底评优,且第二年不再续聘;

(五)每年将依据出勤情况、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评选出“优秀志愿者”并进行表彰;

(六)考核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参加安徽博物院组织的馆际交流、学习研讨、讲座和文化类活动等。志愿者为在校学生的,经考核合格后可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第四条 考勤管理与要求

(一)志愿者工作时长一般每年需至少完成80个小时,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

(二)上岗服务前要签到,离岗前要认真填写《志愿者手册》,记录当天服务时间、岗位及工作情况;

(三)如临时有事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提前1日告知安博工作人员,并履行请假手续;

(四)凡出现以下情况,安徽博物院将取消当事人志愿者资格,并限期收回《志愿者手册》:

1.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

2.一年内参加培训时间不满6个学时的;

3.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不服从安徽博物院管理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的;

5.以志愿者的名义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6.有违反法律或损害安徽博物院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