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之窗

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

总 则

志愿者是指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应以无私奉献为原则,以“服务社会、提升自我”为宗旨,通过对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服务,传播艺术与历史知识,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安徽博物院(以下简称安博)根据需要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志愿为博物馆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为安徽博物院志愿者。为推进安博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弘扬志愿者精神,向志愿者提供“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多元舞台,促进和谐社会和志愿者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志愿者参与由安博组织的院内外志愿服务工作以及外出考察、培训、学习交流等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安徽博物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安博志愿者日常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一章 志愿者招募

第一条 招募原则及条件

一、本章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在安徽博物院组织下的,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公益服务,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二、每年按照安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的要求,面向社会进行招募工作。招募对象须长期定居合肥,体貌端庄,流畅使用普通话或外语、具备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成人志愿者应具备大专或相当于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坚持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在安博为公众服务,遵纪守法,遵守安博各项规章制度。每年须完成我院额定要求最低服务时间,特殊工作可按工作量与难易程度折算服务时间,由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予以认定记录。

三、招募年龄要求成人志愿者年龄在18-65周岁,小志愿者年龄在9-16周岁,男女不限,保证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自身健康状况良好,在安博服务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满足参加安博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内容,且须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且由其监护人陪同,方可到馆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第二条 招募时间与程序

一、安博志愿者常年招募,每年设置集中报名和培训时间。根据工作需求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启事,有意愿者通过网络报名等方式,经安徽博物院审核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日常接受咨询。

二、安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委托有关专家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择优录用,合格者参加安博志愿者岗前培训。

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成为安徽博物院志愿者。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须自觉遵守安博的相关规章制度,其工作身份由安博认定,试用期及有效志愿服务时间由我院各管理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规定予以认定并记录。志愿者必须将每次工作时间及内容如实记入志愿者手册,并经安博工作人员的确认后,方可作为服务时间考核依据。

第二章 志愿服务岗位设置及职责

志愿者须在安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协助安博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主要岗位如下:

一、宣教讲解志愿者

该岗位志愿者由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统一管理。

负责院内基本陈列展厅、临时展厅等的讲解服务,以及组织策划开展社会教育公益活动(包含志愿者工作及活动的美术设计,摄影、摄像及文字记录等)。该岗位志愿者必须经社会教育部、安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二、公共服务志愿者

该岗位志愿者由安徽博物院开放管理部统一管理。

从事咨询导览、展厅秩序维护、公共空间及展厅巡展、公共服务策划与宣传、问卷调查与分析等公共服务工作。

三、视频制作志愿者

该岗位志愿者由安徽博物院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负责与安博信息中心视频制作团队合作关于展览、文物和活动等短视频宣传方案的策划,根据宣传内容编写分镜头脚本,拍摄制作宣传短视频。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参加安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求安博提供帮助。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从安博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客观、准确、完整的志愿服务信息,获得本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时间证明的权利。

三、有权从安博获得所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以及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四、本院内线下购买部分文创商品可享受折扣优惠。

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安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安博组织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接受必要的岗前专业技能系列培训,参加安博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自觉维护安博的声誉和形象及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二、承诺在参与安博志愿服务活动期间,不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向服务对象传播宗教信仰;不谈论商务盈利等。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隐私等人格权利,不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不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以安博志愿者身份超出志愿服务活动范围,以开展志愿服务名义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安博无关。

四、在安博服务期间未经允许,不擅自拷贝、收藏、传播与博物院相关的涉密信息资料内容,不泄露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在此期间获取的所有文字、影音、影像资料版权均归安博所有。同意安博无偿使用在志愿活动中所拍摄的影音、影像、文字文件以及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被拍摄的影音、影像、文字文件,参加安博所组织的活动取得的荣誉证书、奖牌、奖状等。

五、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向安博履行合理告知义务,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安博所配发的工作证件、工作材料、学习资料等相关物品。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志愿者的管理

第一条 安徽博物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做好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细则详见本章程附则。

第二条 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对志愿者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安博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条 对志愿者在履行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告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宜。

第四条 安博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要求,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文件法规、宗旨和理念、服务纪律、安全、服务技能以及文博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志愿者经培训不能达到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条件和要求,安博有权拒绝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 定期公示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活动项目、范围、规则及注意事项、评优评奖等全部信息。

第五章 志愿者的工作考评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志愿者积极性,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安博将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志愿者一年的表现及有关资料对志愿者做出综合考评,将所得结果记录在志愿者信息资料内,完成志愿者年度考评工作。

第二条 定期 (一般为一年)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予以表彰。

第三条 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有损安徽博物院形象者,安博有权提出批评直至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安徽博物院志愿者。

第四条 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违反规定私自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因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服务对象或第三人损害的,安博保留追究志愿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由安徽博物院。

第二条 《安徽博物院宣教讲解志愿者管理细则》《安徽博物院公共服务志愿者管理细则》《安徽博物院视频制作志愿者管理细则》作为本章程附则,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实施。



安徽博物院宣教讲解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加强安徽博物院(以下简称安博)宣教讲解岗位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宣教讲解志愿者工作时间由安博与其本人协商确定,原则上每次到馆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季度服务时间应满20小时,每年须完成80小时服务,讲解岗位须完成每年不少于24批次的额定讲解批次任务。服务时间自通过试讲之日起计算至当年12月31日,当年新进志愿者须满足60小时,次年开始每年服务必须完成80小时。

二、宣教讲解志愿者必须参加安博培训,如无故不参加培训且不请假者,将视为自动退出。当年新志愿者通过试讲后,服务满40小时的试用期且期间能积极完成安博安排的各项工作,安博将正式授予志愿者聘书。志愿工作期限为一年,服务满一年后,如本人希望继续参加志愿服务,我院可根据其在服务期间的表现情况,延长一年。志愿者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出终止志愿工作,并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如无故中断志愿工作且不告知者,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博物院的志愿工作。

三、宣教讲解志愿者的穿着应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染怪色头发和染指甲。夏天不穿背心式、无袖式和短裤、超短裙、凉拖上岗。一经发现,经劝解无效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在博物院内工作和就餐时须穿带本院颁发的志愿者工作证、工作马甲,服务时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志愿者在工作期间,安博将由志愿者组长或社教部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业务监督和巡查,发现有违背工作协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将不得再次参与安博的志愿工作。

四、工作中宣教讲解志愿者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与安博社教部汇报。

五、节假日期间安博将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排班,排班将会提前在安博宣教讲解志愿者QQ群和微信群中告知,志愿者请随时关注排班,不得随意变更排班。志愿者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服务时间,须提前告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须书面向社教部请假,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以保持联系畅通。

六、志愿者须将将每次工作时间及内容如实记入志愿者手册及个人档案,并经我院工作人员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工作考核依据。在服务过程和导览台值班时,不允许吃零食、聊天,擅自脱岗、离岗、窜岗。在馆内不允许吸烟、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及影响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和休息。讲解过程中必须保证讲解服务质量,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讲解须做到热情主动、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内容准确、答疑无误,应遵循准确性的原则,所有拓展资料,须言出有据。

七、志愿者所提供志愿服务为免费服务,不得向观众收取报酬或索取小费及贵重物品。如拾得观众遗失在展厅内的物品应及时交予服务咨询台。

八、通过面试的宣教讲解志愿者,拿到讲解词后应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达到所选展厅的讲解工作要求。从拿到展厅解词开始,直至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所选展厅讲解的人员,将取消志愿者资格。规定时间:安徽文明史陈列:三个月;安徽文房四宝、徽州古建筑陈列:二个月;江淮撷珍陈列、八件国宝讲解词:一个月;临时展览视展期及规模机动安排。

九、宣教讲解志愿者凭安徽博物院志愿者工作牌,在志愿服务期间可优先参加安博举办的各种专题展览、文博讲座及各种社教活动、可优先领取我院展览的活动册页、宣传册页等宣传品,并且可优惠购买安徽博物院出版的书籍和纪念品。

十、志愿者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工作表现优秀者年终将予以表彰。



安徽博物院公共服务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博物院公共服务岗位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服务职责与要求

(一)咨询导览服务。在指定岗位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参观秩序维护。维护参观秩序,为观众提供参观路线帮助;

(三)公共空间及展厅巡展。在安博工作人员带领下,开展公共区域及展厅的巡查工作,劝导观众不文明行为;

(四)公共服务策划与宣传。根据安徽博物院需要,策划公共服务项目,并辅助实施;

(五)问卷调查与分析。对我院展览、专题等需要进行问卷调查的项目,设置问卷问题,进行数据收集,开展调查分析。

第二条 工作规范与要求

(一)遵守安徽博物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徽博物院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自觉保守安徽博物院有关工作秘密,内部学习资料、内部软硬件设施等资料、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和散发,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徽博物院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三)志愿服务时间为:开放日9:00—17:00,志愿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保证准时上岗,按时离岗。如有特殊任务需延长服务时间时,要服从院里的工作安排;

(四)服务时间内应统一佩戴胸牌,穿着志愿者服装,志愿者手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涂改;

(五)志愿者在工作中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言辞得体,微笑服务,不得与观众发生争执。主动帮助残障观众,对观众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

(六)工作期间注意馆内展品、设施、观众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博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业务培训与考核

(一)安博对新招募志愿者实施岗前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服务满40个小时后正式授予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聘书;

(二)结合志愿者岗位特点,我院以讲座、讲解参观、专题辅导等形式为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

(三)志愿者注册服务满一年(按自然年计),由安徽博物院统一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主要指标是年度服务时长和总体服务表现。每年考核合格且服务时长满足最低要求者,其志愿者身份根据个人意愿可自动延续一年;

(四)请假3个月以上则自动失去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资格;服务时长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与本团队的年底评优,且第二年不再续聘;

(五)每年将依据出勤情况、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评选出“优秀志愿者”并进行表彰;

(六)考核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参加安徽博物院组织的馆际交流、学习研讨、讲座和文化类活动等。志愿者为在校学生的,经考核合格后可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第四条 考勤管理与要求

(一)志愿者工作时长一般每年需至少完成80个小时,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

(二)上岗服务前要签到,离岗前要认真填写《志愿者手册》,记录当天服务时间、岗位及工作情况;

(三)如临时有事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提前1日告知安博工作人员,并履行请假手续;

(四)凡出现以下情况,安徽博物院将取消当事人志愿者资格,并限期收回《志愿者手册》:

1.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

2.一年内参加培训时间不满6个学时的;

3.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不服从安徽博物院管理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的;

5.以志愿者的名义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6.有违反法律或损害安徽博物院形象的行为。


安徽博物院视频制作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加强安徽博物院(以下简称安博)视频制作岗位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热爱博物馆事业及传统历史文化。能为安徽博物院志愿服务至少1年。

二、能独立拍摄和剪辑完整视频,熟练使用PR、ED、AE等视频制作软件,熟练处理素材、特效、音效、字幕及视频输出。有博物馆专题策划、活动执行经验者优先。

三、视频制作任务

1.创意设计:确定选题及拍摄角度,撰写拍摄大纲和镜头脚本,如无法到场与团队沟通需提供自己的思路文稿。

2.统筹规划:组织拍摄团队并进行分工合作,制作拍摄计划并落实进度汇报。

3.摄影摄像:采集图片或影像,可使用自带设备并向我院报备型号和数量,如用我院设备也需登记型号、数量及使用时间,离馆须及时归还。

4.后期剪辑:按照既定脚本剪辑素材并制作成片,我院配备正版剪辑软件的电脑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正片中使用的音乐、图片以及视频素材必须确认版权所有,不得有侵权或私自使用行为。

四、志愿者对于本院的内部资料、策划方案、展览介绍、高清文物图片等,不得外泄和传播;任何二次加工过的视频、图片版权仍属安徽博物院所有。

五、未经我院审批不得以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身份公开发布安徽博物院展览、文物、活动等信息及素材;未经我院审批不得以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身份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六、参与完成及独立完成的视频,须按《安徽博物院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安徽博物院自媒体账号发布。同一个主题视频成品连续提交5次未通过审核者,将取消本主题视频拍摄制作资格。

七、每人每年参与完成及独立完成视频不少于20条,视频通过安徽博物院自媒体账号正式发布后,方为完成工作任务。

八、服务满1年(按自然年计)并完成工作量后正式授予安徽博物院志愿者聘书。服务满1年后,如本人希望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安徽博物院可根据其在服务期间的表现,可续聘一年。工作量未达到要求者,不再续聘。志愿者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书面提出终止志愿工作申请,如无故中断志愿工作且不告知者,将不得再次参与本院的志愿工作。

九、安徽博物院对完成工作任务量的志愿者,以视频平均点赞量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工作表现,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者予以表彰。学生志愿者考评合格后可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十、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有损安徽博物院形象者,安博有权提出批评直至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安徽博物院志愿者。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不得再度成为安徽博物院志愿者

1.从事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

2.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活动者;

3.在服务过程中与观众发生言语争执或肢体冲突者;

4.其他违反安徽博物院有关规定和志愿者管理办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