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之窗

安徽博物院宣教讲解志愿者管理细则

为加强安徽博物院(以下简称安博)宣教讲解岗位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博物院志愿者章程》,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宣教讲解志愿者工作时间由安博与其本人协商确定,原则上每次到馆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季度服务时间应满20小时,每年须完成80小时服务,讲解岗位须完成每年不少于24批次的额定讲解批次任务。服务时间自通过试讲之日起计算至当年12月31日,当年新进志愿者须满足60小时,次年开始每年服务必须完成80小时。

二、宣教讲解志愿者必须参加安博培训,如无故不参加培训且不请假者,将视为自动退出。当年新志愿者通过试讲后,服务满40小时的试用期且期间能积极完成安博安排的各项工作,安博将正式授予志愿者聘书。志愿工作期限为一年,服务满一年后,如本人希望继续参加志愿服务,我院可根据其在服务期间的表现情况,延长一年。志愿者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出终止志愿工作,并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如无故中断志愿工作且不告知者,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博物院的志愿工作。

三、宣教讲解志愿者的穿着应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染怪色头发和染指甲。夏天不穿背心式、无袖式和短裤、超短裙、凉拖上岗。一经发现,经劝解无效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在博物院内工作和就餐时须穿带本院颁发的志愿者工作证、工作马甲,服务时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志愿者在工作期间,安博将由志愿者组长或社教部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业务监督和巡查,发现有违背工作协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将不得再次参与安博的志愿工作。

四、工作中宣教讲解志愿者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与安博社教部汇报。

五、节假日期间安博将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排班,排班将会提前在安博宣教讲解志愿者QQ群和微信群中告知,志愿者请随时关注排班,不得随意变更排班。志愿者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服务时间,须提前告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须书面向社教部请假,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以保持联系畅通。

六、志愿者须将将每次工作时间及内容如实记入志愿者手册及个人档案,并经我院工作人员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工作考核依据。在服务过程和导览台值班时,不允许吃零食、聊天,擅自脱岗、离岗、窜岗。在馆内不允许吸烟、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及影响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和休息。讲解过程中必须保证讲解服务质量,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讲解须做到热情主动、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内容准确、答疑无误,应遵循准确性的原则,所有拓展资料,须言出有据。

七、志愿者所提供志愿服务为免费服务,不得向观众收取报酬或索取小费及贵重物品。如拾得观众遗失在展厅内的物品应及时交予服务咨询台。

八、通过面试的宣教讲解志愿者,拿到讲解词后应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达到所选展厅的讲解工作要求。从拿到展厅解词开始,直至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所选展厅讲解的人员,将取消志愿者资格。规定时间:安徽文明史陈列:三个月;安徽文房四宝、徽州古建筑陈列:二个月;江淮撷珍陈列、八件国宝讲解词:一个月;临时展览视展期及规模机动安排。

九、宣教讲解志愿者凭安徽博物院志愿者工作牌,在志愿服务期间可优先参加安博举办的各种专题展览、文博讲座及各种社教活动、可优先领取我院展览的活动册页、宣传册页等宣传品,并且可优惠购买安徽博物院出版的书籍和纪念品。

十、志愿者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工作表现优秀者年终将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