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之窗

安徽博物院小志愿者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志愿者,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

二、博物馆志愿者是指以任何方式支持博物馆发展和影响的人。他们的行为是自愿的、无报酬的。
  三、博物馆志愿者出于道义,从经济上、或从事博物馆志愿工作、或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支持博物馆的发展。作为博物馆社团的一员,及博物馆与公众之间的核心人员,博物馆志愿者是一群特殊的观众,代表公众对博物馆这一机构发挥自己最大的作用。


第二章 小志愿者招聘

招聘条件

一、热爱文物,热爱博物馆, 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二、身心健康,有责任心,能够定时定量地完成安徽博物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能够流畅地使用普通话,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四、在本市长期居住并在读的中小学生。

五、严格遵守安徽博物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招聘程序

一、安徽博物院根据《志愿者服务条例》中的第二十九条:“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的号召直接面向社会招募小志愿者。

二、填写报名表,经审核合格后,前往安徽博物院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四、面试合格者参加安徽博物院小志愿者岗前培训。

五、培训结束通过考核者正式成为安徽博物院暑期小志愿者。


第三章 小志愿者工作内容

为观众提供安徽博物院新馆基本陈列展览的讲解服务,具体展陈为《安徽文明史陈列》、《安徽文房四宝陈列》、《江淮撷珍陈列》等。


第四章 小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一、小志愿者在安徽博物院服务期间,需遵守安徽博物院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二、由于小志愿者尚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馆服务期间,必须由其监护人全程陪同,且监护人除规范其言行举止之外还需保障小志愿者人身安全。

三、小志愿者工作时间由安徽博物院与小志愿者本人及监护人协商确定,每次服务时间在2-3小时左右,整个暑期不少于10次(20小时)。除特殊情况外,商定的工作时间不予变更。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及时通报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连续两周未能履行小志愿者职责并未向我院作出解释者,将视同自愿放弃小志愿者身份。

四、小志愿者工作时必须穿着安徽博物院统一发放的小志愿者服装,并佩戴统一发放的小志愿者证。

五、小志愿者在安徽博物院的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

六、小志愿者必须将每次工作内容如实记入小志愿者登记表,并经安徽博物院工作人员确认,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七、遵守以上条例。不得以小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权利

一、小志愿者本人可免费参观安徽博物院的陈列展览。

二、免费使用安徽博物院提供的学习资料。

三、免费参加为小志愿者提供的培训。

四、在岗位确定以前通过监护人表达对服务岗位的意愿。

以上权利及义务均为小志愿者当年服务期限内所履行及享有。


第五章 附

一、本章程由安徽博物院负责解释;

二、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六月